氰戊·辛硫磷PD20085118
- 登记证号
- PD20085118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5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4.5%
辛硫磷45.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2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60-75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棉铃虫、蚜虫等害虫,兑水量30—50公斤/亩。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规定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3.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施药次数:甘蓝14天,2次;棉花7天,3次;小麦10天,3次。4.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与早晨或傍晚施药。
本品具有触杀作用和胃毒作用。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