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PD20085115
- 登记证号
- PD20085115
- 农药名称
- 苄·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1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4%
苄嘧磺隆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1-43.7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后已长出新根,活苗后施用。早稻在移栽后5-7天,晚稻移栽后4-6天施药。秧苗已扎根,竖苗后才可以使用。将本剂均匀的拌入追肥尿素或沙土中,充分拌匀后再撒施,田间保浅水层5-7天。
本品是酰胺类除草剂乙草胺与磺酰脲类除草剂苄嘧磺隆复配而成的水稻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本品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其它水稻田谨慎使用,以免发生药害。 2、用潮湿的砂土、肥拌药。拌药要均匀,施药时应撒均匀,否则影响药效发挥。 3、施药水层不能超过叶心。 4、不可将施药后的水排入茡荠田、慈菇田、鱼塘,避免污染水源。 5、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剂溅在皮肤上和眼睛里。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须迅速送医院诊治。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