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5107
- 登记证号
- PD20085107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宁济兴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0.3%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50-600 | 喷雾 |
1、在小菜蛾1~3龄期进行叶面均匀喷雾,喷湿至微滴水为宜。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小油菜3天,甘蓝2天,萝卜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小油菜和萝卜最多用2次,,甘蓝上最多用3次。
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及防护衣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对鱼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高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对家蚕有毒,不要在蚕桑区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