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敌畏PD20085093
- 登记证号
- PD20085093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德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77.5%
- 备注
- 质量浓度990克/升。 2023年5月8日,标注质量浓度。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1.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将本品每亩兑水40公斤均匀喷雾。2.本品对高粱、月季有药害,对豆类、瓜类幼苗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施药后易分解,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废弃包装物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误服者可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可以用阿托品、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混合储存运输。
质量浓度99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