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氯氟氰菊酯PD20085038
- 登记证号
- PD20085038
- 农药名称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 备注
- 2024年8月23日,增加猕猴桃葡萄天蛾、西葫芦(保护地)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氟氰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猕猴桃 | 葡萄天蛾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 西葫芦(保护地) | 蚜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萝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防治猕猴桃葡萄天蛾于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防治西葫芦(保护地)蚜虫于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推荐亩用水量5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用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7天。2.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3.大风天气请勿施药。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猕猴桃葡萄天蛾、西葫芦(保护地)蚜虫。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能催吐。可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