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0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地老虎 | / | 沟施 |
| 花生 | 蛴螬 | / | 沟施 |
| 花生 | 蝼蛄 | / | 沟施 |
| 花生 | 金针虫 | / | 沟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03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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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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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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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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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花生播种时与适量细土混匀穴施,浅覆土后播种,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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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强,对花生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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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播种时施药一次。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 害,应按已登记作物使用。 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施用最好在傍晚和夜间, 拌闷过的种子也要避光晾干,贮存时放在暗处。 4、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鸟类保护期禁用,远离水 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药穿透,在焚烧炉中 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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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多汗;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 难 、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 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立即引吐、洗 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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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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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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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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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