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5005
- 登记证号
- PD20085005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对防治水稻叶瘟、颈瘟较有效。防治叶瘟时应在发病初期施药,防治穗颈瘟时,应在孕穗末期或破口初期施药。每亩兑水50升-60升均匀喷雾为宜,视病情发展状况可适当增加施药次数。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性,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抗冲刷能及较强。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的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鱼毒性较大,稻田养鱼时应禁用; 3、避免将药液喷施到蔬菜幼苗和梨树上; 4、剩余药剂请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倒入养鱼的稻田和河流中; 5、施药时工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将药液溅到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经口摄入者应催吐;误食中毒者应立即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