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5003
- 登记证号
- PD20085003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5-17.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药效果最佳。草龄大时可适当增加药量,均匀喷雾在杂草茎叶上。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活性的光学传导型苯氧羧酸类茎叶处理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生长点被破坏,失去再生能力,使杂草停止生长而枯萎、死亡。用于防治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对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溅到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上。 3.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勿接触皮肤。 4.注意不要让本剂混入鱼池和其它水源,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密封原装保存。 5.废弃包装物和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对皮肤、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污染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立即洗胃,服阿托品,并立即送往医院按有机溶剂(二甲苯)中毒治疗法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