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三环唑PD20084923
- 登记证号
- PD20084923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5%
硫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1、防治叶瘟,在初发病时喷药。防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期喷药。以后是否再次喷药,视病情和天气情况而定,间隔期7天左右。2、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注意防治适期用药。
本品是三环唑和硫磺二元复配杀菌剂,具有内吸性保护作用,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位。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的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孢子的产生。同时还能破坏细胞色素间电子传递过程,干扰生物氧化的正常进行。药剂作用点位多,病菌不易对其产生抗性。
1、本制剂是水稻专用药剂,不得在其它作物上使用。 2、本制剂不能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虽属低毒,使用时仍须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洗脸。 4、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1、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 2、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导泻,送医院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