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84904
- 登记证号
- PD20084904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地老虎 | 6667-8333克/亩 | 沟施 |
| 花生 | 蛴螬 | 6667-8333克/亩 | 沟施 |
| 花生 | 蝼蛄 | 6667-8333克/亩 | 沟施 |
| 花生 | 金针虫 | 6667-8333克/亩 | 沟施 |
1、在花生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施药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本品为高效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强,在田间使用,因对光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 所以残效期较短。防治花生蛴螬、金针虫、蝼蛄、地老虎等害虫有较好的效果。
1、 高粱、黄瓜、菜豆等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2、 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3、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无力、胸闷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腹疼、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呼吸麻痹等。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立即送医院治疗。可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