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乐果PD20084879
- 登记证号
- PD20084879
- 农药名称
- 氰戊·乐果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乐果22.8%
氰戊菊酯2.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1、小麦蚜虫扬花盛期至灌浆期中后期施药,施药后8~12天视田间蚜量再防治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牛、羊、家禽的毒性高,喷过药的牧草在1个月内不可饲喂,施过药的田地设立警示标志,在7-10天不可放牧,对家禽胃毒性大。 4、本品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产品是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小麦蚜虫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
1、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无力、多汗、恶心、呕吐、胸闷。 急救措施:接触污染中毒者,应迅速离开现场,换掉染毒衣物,体肤清洗干净,口服中毒应速去医院求治。医生若判断为乐果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