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双威PD20084858
- 登记证号
- PD20084858
- 农药名称
- 硫双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双威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45-60克/亩 | 喷雾 |
1.棉花棉铃虫:施药时期一般在棉花花铃期,棉田棉铃虫卵孵盛期至幼虫1-3龄,每亩兑水50千克进行喷雾施药1次。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杀鳞翅目害虫卵活性高,对以氧化代谢为解毒机制的抗性害虫品系亦具有较高的杀虫活力。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的甜菜夜蛾。
1.安全间隔期: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2.为了防止棉铃虫在短时间内对该药剂产生抗药性,应注意避免连续使用该药或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3.本品对蚜虫、螨类、蓟马等刺吸式口器害虫作用不显著;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4.本品对鱼和家禽毒性大,使用时应注意对水源的污染,并远离家禽。 5.配药时应戴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喷药后,应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用强碱将作业服及用具洗净。 6.施药时要注意尽量不要露出皮肤和眼睛,不要吸烟和进食。 7.包装袋用后焚烧或深埋。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2.如误服,要立即饮用食盐水或肥皂水后吐出,直至吐出液变透明,同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请医生诊治,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 2.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