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4848
- 登记证号
- PD2008484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21天。2、防治棉花棉铃虫时务必喷透、喷匀叶片。 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棉花棉铃虫的防治。
1、本品对家蚕有毒,使用时不得靠近蚕室,产品及包装不得置于蚕室内。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鸟类保护区禁用。 4、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用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吸入雾液,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及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2、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