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噻·杀虫单PD20084835
- 登记证号
- PD20084835
- 农药名称
- 井·噻·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井冈霉素6%
噻嗪酮6%
杀虫单3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20-1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12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每亩兑水50—60公斤均匀喷雾。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天数为20天。3.烈日或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复配杀虫、杀菌剂,主要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飞虱、纹枯病的防治。
1.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4.施药后田水在短时间内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为为痉挛、颤抖、呼吸困难、瞳孔放大。2.无特效解毒药,吞噬有毒,使用时应戴保护手套。3.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如测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发生中毒,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反复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