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PD20084812
- 登记证号
- PD20084812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烟青虫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烟青虫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搅拌后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烟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农用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对烟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本品不能在桑园、蚕室、鱼塘、河流、养蜂场、开花植物花期等处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 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不得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意外摄入,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