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4809
- 登记证号
- PD2008480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09月03日,变更原持有人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4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毒死蜱乳油是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使用推荐剂量对棉花棉铃虫防治效果较好.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开作物开花期,养蜂场所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4为延缓抗药性可与其他有机磷农药交替使用。5本品对烟草敏感,不得在烟草上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上述作物上,以防发生药害。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9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不慎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如有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并可注射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惊、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