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威PD20084808
- 登记证号
- PD20084808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博白县天地和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 2.本品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属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1.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3.使用时应远离蜂源、蚕室等地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头昏、多汗、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 急救:如本品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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