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菌脲PD20084778
- 登记证号
- PD20084778
- 农药名称
- 异菌脲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冠仕达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2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菌脲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早疫病 | 50-100克/亩 | 喷雾 |
| 辣椒 | 立枯病 | 2-4克/平方米 | 泼浇 |
1.防治早疫病于发病初期施药,防治立枯病在播种后泼浇法均匀喷雾。2.辣椒播种用泼浇法,对苗床土壤进行处理,泼浇时保证药液均匀,以浇透为宜。 *配制药液时,先配母液,搅拌均匀再稀释。 *叶面喷雾处理时,应使植株充分着液又不滴液为宜。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本品番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辣椒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本品以触杀和保护作用为主的杀菌剂,也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可有效防治番茄早疫病、辣椒立枯病病害。
1、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2、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 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吸入: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湿垫,不应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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