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菊酯PD20084739
- 登记证号
- PD20084739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仁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1月10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均匀喷雾。以菜青虫2-3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效果最佳。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对鳞翅目幼虫效果较好,同时对同翅目、直翅目、半翅目等害虫也有较好的防效,对螨无效。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害虫的防治。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一般为3次,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为12天。 2、请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防降低药效。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并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和脸。 4、施药要均匀周到。 5、本品对蜜蜂、鱼虾、家蚕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蜂场等。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出现上述现象应立即停止施药,将患者移至通风阴凉处。 3、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现象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远离火源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切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