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84737
- 登记证号
- PD20084737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美国默赛技术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43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本品在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用本品100—143克/亩,兑水50—75千克/亩,注意喷雾均匀;在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初期,每亩地施本品800—1000倍液,注意喷雾均匀。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在植物体内干扰病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能防治水稻纹枯病、苹果树轮纹病。
1.本品不能与铜制剂混用,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建议与其他杀菌剂轮换使用。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 3.施药人需穿戴防护服装及防护靴、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食。施药完毕应立即更衣洗手。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与苯菌灵、多菌灵有交互抗性,不可与之轮用或混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抽搐等。 1.皮肤或眼睛接触: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对症治疗。 2.误食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催吐、洗胃,并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治疗。 3.解毒剂:暂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