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4710
- 登记证号
- PD2008471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在稻纵卷叶螟二龄幼虫期施药。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杀虫谱较广,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也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对作物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害虫体内胆碱酯酶活性,从而使害虫中毒死亡。
1、使用时须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注意安全防护。 2、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对鱼类毒性高,要避免污染鱼塘和水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等。 2、如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服用或静脉注射阿托品、解磷定 等。如误食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就诊。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