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稻瘟灵PD20084707
- 登记证号
- PD20084707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赣州一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30%
稻瘟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50-200克/亩 | 喷雾 |
1.对苗瘟、叶瘟,在水稻发病初期,用药一次,视病情,七天再用药一次;对穗颈瘟应在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一次药,并适当加大用量。亩用本品150-200克,兑水40-50公斤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异稻瘟净和稻瘟灵制成,是一种混合配制而成的有机磷杀菌剂。通过抑制稻瘟病菌乙酰氨基葡萄糖的聚合,使组成细胞壁的壳质无法形成,阻止菌体的正常发育,从而对水稻起到保护和治疗作用。在两者复配共同作用下,本品对水稻的稻瘟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鱼类有毒,施过药的田水不可排入鱼塘。 3、异稻瘟净是棉花脱叶剂,在邻近棉地用时应加以注意避免飘移。在喷雾不匀、浓度过高的情况下会产生药害,请注意用药。 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5、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为呕吐、头痛、头晕、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昏迷、抽搐、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但必须在病人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