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威PD20084688
- 登记证号
- PD20084688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2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施药适期应掌握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均匀喷雾。 2、本品应按登记作物施药,对薯类有药害,不宜使用。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3、水稻生育中后期,稻飞虱成虫、若虫主要集中于稻丛中、下部为害,应着重对这些部位喷雾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本品具有触杀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在低龄若虫期均匀喷雾,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效。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寄生蜂高毒,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剩余药液和清洗药械的废水不要倒入池塘、河流中,切勿污染水源,空瓶勿再作它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脸、洗手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如药液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吸入中毒,应将中毒者移到通风处躺下休息。如误服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在医生指导下,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装卸时小心轻放,以免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