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4675
- 登记证号
- PD20084675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防治叶瘟等,时于病害发生初期开始施药,视病情发展情况每季作物共用药2—4次,每间隔10-14天喷一次;防治穗瘟,于水稻孕穗期末期或破口初期喷药一次,隔10-14天喷第二次。兑水60千克搅拌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性、保护性杀菌剂,能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孢子的产生,能迅速被作物吸收,抗雨水冲刷。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 2、忌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3、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不超过破口后3天。 4、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一定的毒性,在池塘附近施药要注意安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 1、药液溅到眼睛里和皮肤上,应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发生中毒者应移止新鲜空气处用清水冲洗或催吐,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切忌日晒、雨淋、受潮。 2、不可靠近火源,避免和粮食、种子及饲料同贮同运。 3、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