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PD20084658
- 登记证号
- PD20084658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沃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对水35-40公斤,在菜青虫卵孵化盛期、发生高峰期均匀喷雾,喷药一定要均匀、周到,至叶面润湿为宜,每隔10天再喷雾施药1-2次。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残效期较长。在害虫发生期使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十字花科叶菜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由于该药无内吸作用,喷药必须均匀周到方能有效杀死害虫,气温低时使用也能发挥药效。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对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若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