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酮PD20084079
- 登记证号
- PD20084079
- 农药名称
- 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巨野县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烟台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矢尖蚧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矢尖蚧若虫盛孵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2.药液应避免漂移到白菜、萝卜上,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噻嗪类昆虫生长调节剂,昆虫蜕皮抑制剂,通过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使害虫不能正常蜕皮和变态而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
1.本品在柑橘树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没有专门的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