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32642
- 登记证号
- PD20132642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9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5毫升/亩 | 喷雾 |
| 芦笋 | 甜菜夜蛾 | 5-6.7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于芦笋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喷雾需周到、均匀、细致,以叶片湿润但不滴水为宜。 2、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芦笋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大环内酯高效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一定的内吸作用。主要是阻碍昆虫γ-氨基丁酸控制的氯化代谢,杀虫活性高,击倒速度快。适用于防治甘蓝、芦笋甜菜夜蛾。
1、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蚕室、桑园、养蜂、鸟类保护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配药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施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皮肤。 5、本品为液体,开启时应注意药液撒漏。 6、施用器械在使用前、后需彻底清洗,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如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速送医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应贮存在阴凉、黑暗、干燥、通风、防止冻结和强光直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2、运输时避免暴晒和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