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080496
- 登记证号
- WP20080496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神象工贸有限公司南安洪濑分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批准日期
- 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1、开启药瓶塑料盖,并将芯棒对准电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2、接通电源,电热器开始加热;3、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每瓶45毫升,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神象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不慎误食,请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如不慎吸入,请及时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时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沾染皮肤,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本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猛烈碰撞、日晒、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