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184139
- 登记证号
- PD20184139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2022年02月17日,减少观赏月季斜纹夜蛾。 2023年8月21日,增加胡萝卜地老虎。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59-198克/平方米 | 撒施(苗床)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9-198克/平方米 | 撒施(苗床) |
| 胡萝卜 | 地老虎 | 200-600克/亩 | 撒施 |
1.按规定药量在插秧当日或前一天均匀撒在育秧盘上。抖落沾在叶面上的药剂后,喷洒少量的水,使药剂粘附在育秧盘基质土上,随后进行插秧(请务必均匀喷洒,以免因喷洒不均匀导致叶片发黄、叶尖枯萎等药害的发生)。2.于胡萝卜播种前将药剂与适量细土混合均匀后撒施。3.在水稻和胡萝卜上每季使用1次。
氯虫苯甲酰胺可导致某些鳞翅目昆虫交配过程紊乱,降低夜蛾科害虫的产卵率。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胡萝卜地老虎。
1.对软弱徒长苗、立枯苗、生长不良的秧苗等容易发生药害,因此要注意。2.请严格遵守规定的使用量、使用时期及使用方法。过量使用本药剂会产生叶子枯萎等药害。3.大田不平整的话,可能会发生药害,因此应仔细地耙田,注意移植后不要让田面露出。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建议与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作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勿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运同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