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多菌灵PD20084623
- 登记证号
- PD20084623
- 农药名称
- 硫磺·多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菌灵12.5%
硫磺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320-48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如用于防治水稻叶瘟病,应在发病初期第一次施药,7-14天后再施药一次。 2.本品如用于防治穗颈瘟,应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 3.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本品由多菌灵、硫磺复配而成,有一定增效作用,能延缓病原菌对多菌灵产生抗性。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5.药剂单独使用易产生抗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必须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药,同时喷施此药必须做到全面周到的喷药,方可彻底切断病源再次感染健康植株。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全身性中毒作用较轻,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 触性皮炎。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需存放于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安全处,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保存了;不要与食物、饲料、种子混合存放和运输,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请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