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PD20084597
- 登记证号
- PD20084597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萝卜 | 甜菜夜蛾 | 60-80克/亩 | 喷雾 |
| 青菜 | 甜菜夜蛾 | 60-80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200-300毫升/亩 | 药土法 |
1、萝卜、青菜施药的最佳时期在害虫低龄幼虫期(3龄前),茎叶表面均匀周到施药。 2、在上茬韭菜收割后第二天,采用药土法,按设计剂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均匀撒施于土表,随后顺垄浇水即可(浇足水量),确保药剂足以渗入韭菜鳞茎部(约5厘米以下)。
本品通过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的合成,使幼虫不能进行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对鳞翅目害虫以及直翅目、鞘翅目、膜翅目双翅目等活性高;害虫接触药液剂后3小时停止取食危害,3-5天达到杀虫最高峰,持效期较长,对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韭蛆(幼虫)有较好的防效。
1、产品在小白菜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喷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应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