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蝇胺PD20084541
- 登记证号
- PD20084541
- 农药名称
- 灭蝇胺
- 农药类别
- 昆虫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蝇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菜豆 | 美洲斑潜蝇 | 18-2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效果最佳,7-10天后再次施药,喷药务必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有内吸传导作用。诱使双翅目幼虫和蛹在形态上发生 畸变,成虫羽化不全或受抑制。对防治菜豆美洲斑潜蝇有较好的效果。
1、本品不能与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