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030018
- 登记证号
- PD20030018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美国富美实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炭疽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绿霉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蒂腐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青霉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4000倍液 | 浸种 |
| 芒果 | 炭疽病 | 1)250-500倍液2)500-1000倍液 | 1)浸果2)喷雾 |
1. 防治恶苗病: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用2000-3000倍液浸种1-3天,然后催芽;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用3000-4000倍药液浸种,黄河流域3-5天,东北地区5-7天,然后催芽; 2. 柑桔采后保鲜: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处理时加适量2,4-D,以保护蒂部新鲜); 3. 芒果炭疽病:采前喷施处理,(1) 芒果花蕾期至收获期施用。(2) 对于一些薄皮品种(如象牙芒和马切苏等)应禁用,以免出现药斑;采后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当天采收的果实,需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毒性低,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如水稻恶苗病、柑桔贮藏期病害以及芒果炭疽病。
1.安全间隔期:本品处理后的柑桔距上市时间为14天,芒果距上市时间为20天; 2.每季最多施用次数:浸果处理1次;喷雾处理不超过3次; 3.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 4.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 5.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将处理后的残液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直接在河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 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2. 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3. 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4. 存贮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 5.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