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PD20132568
- 登记证号
- PD20132568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9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特异性昆虫生长调节剂,主要通过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使幼虫不能正常脱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粉。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放,统一销毁。4、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日用品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