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4490
- 登记证号
- PD2008449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48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1、在分蘖期防治,一般年份防治1次,在卵孵化高峰后5~6天(2龄幼虫前)喷雾使用,大发生年防治2次,第1次在卵孵高峰前1~2天,隔6~7天再防第2次;孕穗期防治应在卵孵始盛期喷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 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使用时尽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 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应注意预防延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