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PD20084477
- 登记证号
- PD20084477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树 | 美国白蛾 | 稀释1500-2000倍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幼虫孵化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季可施药2次;于在美国白蛾2-3龄幼虫期发生初期使用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是苯甲酰基类的杀虫剂,是一种昆虫生物调节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一定的触杀作用。 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杨树美国白蛾有较好防效。
1.制剂如有沉淀现象,使用时要先摇匀再加水稀释。 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蚕剧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无特效解毒剂,若不慎中毒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