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84475
- 登记证号
- PD20084475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勇冠乔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2024年3月29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蕴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玉米螟 | 250-350克/亩 | 撒施 |
1.用本品与细沙土拌均后,于玉米喇叭口起进行丢心。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最好在傍晚施用。
本产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强,对玉米作物上的玉米螟有较好防治效果。
1.本品在玉米作物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易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3.对鱼剧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家蚕有毒,禁止在蜜源作物开花期、桑园、蚕室施用。 4.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5.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远离水产养殖区、鸟类放养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表现: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5]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