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84468
- 登记证号
- PD20084468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3%
丁草胺33.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00-143克/亩 | 播前1-2天或秧苗1.5叶时喷雾1次 |
| 水稻育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00-143克/亩 | 播前1-2天或秧苗1.5叶时喷雾1次 |
1、秧畈做好后或直播田平整后,在播种前1-2天或播后覆土后均匀喷雾。 2、药后保水3天,排水后播种。 3、播种后3-5天内保持田间湿润状态,但田面不能有明水,以后恢复正常管理。 4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除草剂。有效成分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对水稻育秧田与直播田中的圆叶节节菜、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眼子菜、牛毛毡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1 、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应避免在桑园、鱼塘、养蜂等场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可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