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菊酯PD20084461
- 登记证号
- PD20084461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害虫低龄幼虫期使用,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1、本品萝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小青菜2天、大白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3】不能催吐。皮肤接触或眼睛溅入,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