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4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 农药名称: | 异稻·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稻瘟净 | iprobenfos | 10%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45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异稻·三环唑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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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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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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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10%
三环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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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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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建议于发病初期叶面均匀喷雾,间隔7-10天使用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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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为有机磷杀菌剂与三唑类杀菌剂经科学配伍而成。2、采用多分子靶标杀菌原理,不仅可阻碍几丁质合成,干扰细胞膜透性,抑制菌体发育,还可抑制孢子萌发及附着胞的形成,不同作用位点解决抗性。3、本品分散度较高,稀释稳定性较好,具较强的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可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至其他各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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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2.禁止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手、脸以及裸露的皮肤。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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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 。中度中毒: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收缩,精神恍惚,行走不稳 ,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 即发病。[1]用阿托品1-5mg作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 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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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内,注意防潮防火,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等混放;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运输时防止日晒、 雨淋、防火,要求轻搬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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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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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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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