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84380
- 登记证号
- PD20084380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地下害虫 | 6000-8000克/亩 | 沟施 |
1.本品应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在开沟播种时将本品均匀撒入后再封沟。 2.产品在花生上,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农药。采用煤矸石颗粒做载体,对土壤不构成污染。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对花生的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1.长期使用容易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蜜蜂花期作物的污染,蚕室、桑园和鸟类保护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呼吸困难、疲倦、头痛、恶心、无力、呕吐、多汗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治疗。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