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84368
- 登记证号
- PD20084368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始盛期施药,注意棉叶两面均匀喷雾。 2、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避免漂移到此类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要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3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续抗药性的产生,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3、本品在推荐剂量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禁止在河塘沟渠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最好在傍晚用药。5、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防化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6、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措施(清醒时才能引吐),医生可用阿托品、解磷定等药品对症治疗;治疗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药品。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