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螨特PD20084351
- 登记证号
- PD20084351
- 农药名称
- 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57%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5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叶螨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 在温度20℃以上条件下施药药效可提高。 2. 防治柑橘树叶螨时,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喷雾效果更好。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低毒有机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对成螨、若螨有效,杀卵的效果差,本品在温度20℃以上条件下药效可提高,但在20℃以下随低温递降。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多数天敌较安全。在嫩小作物上使用时要严格控制浓度,过高易发生药害。
1.本品用于柑橘时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对症治疗,不要引吐。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