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84296
- 登记证号
- PD20084296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姜 | 叶枯病 | 30-57克/亩 | 喷雾 |
| 番茄 | 叶霉病 | 36-54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1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番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3次;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1、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类型菌剂混用或轮换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