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PD20084291
- 登记证号
- PD20084291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 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