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PD20084289
- 登记证号
- PD20084289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2.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3次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小白菜、甘蓝、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均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本品杀虫活性高,触杀力较强大,兼有胃毒和一定的杀卵作用,对害虫表现出明显的驱避、杀死、击倒和拒食等不同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低毒杀虫剂轮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 3、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 4、施用本剂时,注意个人防护,不要使药液进入眼、鼻、口腔,打完药后用肥皂洗手,发生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经口引起中毒的轻度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上腹部灼痛感、乏力、食欲不振、胸闷、流涎等。中度中毒症状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意识朦胧,口、鼻、气管分泌物增多,双手颤抖,肌肉跳动,心律不齐,呼吸感到有些困难。重度深度昏迷或休克,危重时会出现反复强直性抽搐引起喉部痉挛而窒息死亡。经皮引起中毒的症状为皮肤发红、发辣、发痒、怕光、流泪、眼睑红肿。急救: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洗胃。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只能对症下药治疗。对躁动不安、抽搐、惊厥者,可用安定10—20毫克肌注或静注;或用镇静剂苯巴比妥纳0.1—0.2克肌注;必要时4—6小时重复使用一次。对流口水多者可用阿托品抑制唾液分泌。对呼吸困难者,应给予吸氧,还应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本品有毒易燃,注意贮存安全。密封后在通风干燥、阴暗处保存。远离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