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084286
- 登记证号
- PD20084286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
- 登记证持有人
- 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1.1%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高效氯氰菊酯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 | 喷雾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 | 喷雾 |
1.于小菜蛾、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幼虫钻蛀期施药,常温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具有活性高、毒性较低、杀虫较快的特点。在害虫发生比较严重时可迅速控制害虫的危害,特别对抗性害虫持效期较长,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菜青虫的防治。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2、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配药时应搅拌均匀,药液要随配随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药物溅入眼睛和皮肤,喷药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和食用食物。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2.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冲洗。3.皮肤沾染,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如出现持续刺痛症状,立即就医诊治。4.如有误服,用清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请医对症诊治。
1.本品易燃,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