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PD20084282
- 登记证号
- PD20084282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利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20%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杀虫单1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菜豆 | 美洲斑潜蝇 | 40-60克/亩 | 喷雾 |
1、在虫害发生始盛期施药,喷药时必须仔细均匀。 2、不要在雨天施药。 3、在菜豆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内吸和渗透作用,对菜豆美洲斑潜蝇具有较好的防效。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使用。2、本品对棉花、烟草、梨树等敏感,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使用时应避开作物开花期,周围开花作物花期禁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避免药液污染鱼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喝水、饮食;施药后及时清洗。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1、误服:用清水漱口,饮1-2杯水冲淡药液,不能催吐,立即请医生诊治。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及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以杀虫单中毒为主,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流泪,痉挛,呼吸困难等,可用碱性液体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困难或有不适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3、眼睛:以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 4、皮肤:脱除受污染的衣物,并以大量清水冲洗。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禁止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