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螟丹PD20084279
- 登记证号
- PD20084279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5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螟丹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三化螟卵孵盛期施药,每亩对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施药前田间灌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持水层5-7天。 3、本品对蚕毒性大,在桑园附近不要喷洒。
本品是模仿海洋生物沙蚕毒而合成的仿生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熏蒸和杀卵等多种作用,见效迅速,持效期长。对水稻三化螟等有较好防效。
1、水稻上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施药时应选择晴好无风天气; 3、本品易吸潮结块,但易溶于水,使用不影响药效; 4、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5、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6、本品对蚕剧毒,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桑叶和蚕房,对鱼类有毒,应注意。水稻扬花期和作物被雨露淋湿时,不宜施药;浓度过高,对水稻也会产生药害; 7、为了保护环境,请不要污染水源。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药液如溅到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再送医院治疗。如误服本品,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远离食物、种子、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