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84245
- 登记证号
- PD20084245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植河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京蓬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5%
辛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蚜虫幼虫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要一次,可连续施药3次。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相邻地块,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4、本品辛硫磷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易在阴天或傍晚进行。 5、本品在棉花上每个作物周期最多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强触杀、胃毒作用,施药后药效可较快速发挥出来达到杀灭害虫的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持效性,对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茶树上禁用本品。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不慎中毒可以引起头痛、呕吐、多汗、腹泻、昏迷等症状。 2、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误服应迅速携此标签到医院就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为氰戊菊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时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